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镁业动态 > 大石桥组织实施《矿山安全法》检查

大石桥组织实施《矿山安全法》检查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8-08-08
  • 浏览量:703
【字体:
     8月5日,大石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大石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
    为了使矿山企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大石桥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规规范管理,认真执法,2005年以来每年都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宏扬安全文化,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加强安委会建设,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加强机构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了半年和年终考评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各部门和各镇区的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了大石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新建项目审批手续,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素质,严格事故查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的整改意见。 
    检查人员认为大石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了多种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王冠茹希望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并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经常性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严格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按《矿山安全法》要求把排查出来的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增强政府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相关文章